今年起,西安市住建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西安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该办法按照评价标准对施工总承包企业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市场、现场行为进行量化评分,最终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
《办法》明确,企业如有以下四种不良行为的,列入建筑领域“黑名单”,有效期从被列入名单之日起1年。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据西安市住建局张小波副局长介绍:目前西安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已达1万余家,2019年实现总产值达4514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 14.6%,亟需在企业做大的基础上,通过推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建筑领域总包企业做优做强。同时,面对市政府事权下放新形势,强化工程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住建行业监管方式势在必行。
施行《西安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推行“互联网+监管”信用评价管理模式,通过对总包企业开展信用评价管理,切实转变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具体如何开展?张小波这样说,一是市区两级住建管理部门评价实施单位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负责人,在履行行业日常监管过程中,对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客观、公正、公开采集,不得出现地方保护、行业保护以及评价管理不到位的现象,通过信用评价,切实提升住建领域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减少质量安全事故发生